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7

117.圣言一旦写就

117.圣言一旦写就,就能为所有后世子孙保存下来,从而保存成千上万年;并且众所周知,它已经被如此保存下来了。

属天的奥秘 #8970

出埃及记21:1-3

出埃及记21:1-37
1.你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些:
2.你若买一个希伯来奴仆,他必服事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3.他若单身进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是一个女人的主人,他的女人就可以同他出去。
4.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她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要归他的主人,他要单身出去。
5.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女人孩子,不要自由出去;
6.那么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7.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8.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
9.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
10.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
11.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12.打人以致他死的,那人必死。
13.人若不是伺机埋伏,乃是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我就给你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人若蓄意反对他的同伴,用诡计杀了他;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处死。
15.打父母的,那人必死。
16.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中,他必死。
17.咒骂父母的,那人必死。
18.人若彼此相争,这个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尚且不至于死,不过躺卧在床,
19.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不能工作的损失,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以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报应。
21.若他站得住一两天,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等于他的银子。
22.人若彼此争斗,击伤有孕的妇人,以致胎儿掉了出来,却未造成伤害,他要按妇人的主人所加给他的受罚款;要照审判官所断的赔偿。
23.若造成伤害,就要以命偿命,
24.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5.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人若打了他奴仆的一只眼或是婢女的一只眼,把眼打坏了,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若打掉了他奴仆的一个牙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用角抵触男人或是女人,以致死亡,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29.倘若那牛素来是用角抵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好,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抵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死;
30.倘若给他定了赎罪,他必照所加给他的缴纳赎命罚金。
31.牛无论用角抵触了儿子或用角抵触了女儿,必照这例办他。
32.牛若用角抵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人若开了一个坑,或人挖了一个坑而不盖住它,有牛或驴掉在里头,
34.坑主要赔偿;要拿银子赔偿它的主人,死牲畜要归他。
35.人的牛若击伤了他同伴的牛,以致于它死了,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它的价银,也要平分死牛。
36.人若知道这牛素来习惯用角抵触人,牛主竟不把牛拴好,他必要以牛还牛,死牛要归他。
37.人若偷了一头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以羊群中的四只赔羊群中的一只。
概览
8970.本章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那些伤害或毁坏存在于自己或他人里面的信之真理或仁之良善的人;它说明了所受的惩罚是什么,以及如何恢复。这些事就体现在此处关于奴仆、对同伴或奴仆造成的死亡或伤害,以及素来用角抵触的牛并坑的典章或律法中。

属天的奥秘 #2049

2049.“从不属你

2049.“从不属你种的一切外人”表示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外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外人”是指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因而没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之良善和真理。“外人”也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1097节);尽管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内的人。然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主的教会,所以“外人”表示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的人,如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可能拥有真理,但没有信之真理。他们的真理类似十诫,即: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他人的东西,以及要敬拜神。然而,信之真理是涉及永生、主的国和主自己的一切教义教导。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可能知道这些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圣言。
这些人就是虽“不属你种”,但要一同受割礼,也就是洁净的“外人”所表示的人。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和教会之内的人一样能被洁净,这种洁净由他们受割礼来代表。当他们抛弃污秽的爱,彼此生活在仁爱中时,就被洁净;这时,他们活在真理中,因为一切真理都与仁爱有关;但这些真理属于上述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种。那些活在这些真理中的人很容易吸收信之真理,即便活在肉身时没有吸收,在来世也会吸收,因为信之真理是仁爱的内在真理。事实上,这时,他们只喜欢被引入仁爱的内在真理。构成主国度的,就是仁爱的内在真理(参看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节)。
在来世,仅仅知道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不算什么,因为就连最坏的人,甚至地狱里的人也能拥有这些知识,有时知道的比其他人还多。重要的是照这些认知或知识去生活,因为一切认知或知识都以生活为目的。学习知识若不是为了生活,那么这些知识将毫无用处,仅仅使人们可以谈论它们,由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升到高位,赢得好名声,积聚财富。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认知或知识的生活无非是仁爱的生活。事实上,律法和先知,也就是信的整个教义,连同它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在于爱主和爱邻,谁都能从主的话(马太福音22:34-39;马可福音12:28-35)清楚看到这一点。
尽管如此,教义,也就是信仰的认知或知识对仁爱生活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它们,仁爱的生活无法形成。死后拯救一个人的,就是这种生活,绝不是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生活,因为没有仁爱,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的生活。过着一种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就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没有人能通过其它任何生活而与主结合。由此也清楚可知,信之真理若不植入仁爱,决不能被承认为真理;也就是说,承认被人们大量谈论的真理是不可能的,除非表面上或口头上,因为人们从内在,或从心里否认真理。如前所述,一切信之真理都以仁爱为目的,如果仁爱不存在于它们里面,那么它们就会从内在被弃绝。当外层被除去(如在来世的情形)时,内层的性质就显而易见了,即:它们与一切信之真理完全相反。如果人们活在肉身期间缺乏仁爱的生活,也就是缺乏相爱,那么在来世接受它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在世上所过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厌恶并憎恨相爱。这些人仅仅靠近过着相爱生活的社群就会颤抖、战栗,感到痛苦。
这些人虽出生在教会,但仍被称为“身心未受割礼的外人”,他们不可进入圣所,也就是主的国度。以西结书所指的就是他们: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都不可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7, 9)
同一先知书:
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以西结书31:18)
这论及法老,法老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要与他们一同下到地府的“伊甸诸树”也表示记忆知识,不过是信仰认知的记忆知识。由此明显可知,“未受割礼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一个纵情于污秽的爱和伴随这些爱的生活之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